2021年5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及出口退税率
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,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,经国务院批准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,自2021年5月1日起,对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及出口退税率做调整:
生铁、粗钢、再生钢铁原料、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;
适当提高硅铁、铬铁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,调整后分别实行25%出口税率、20%出口暂定税率、15%出口暂定税率;
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上述调整措施,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,扩大钢铁资源进口,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,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,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
税委会公告〔2021〕4号
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,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,自2021年5月1日起,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。调整清单见附件。
附件:
1.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
2.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21年4月27日
以下为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,主要调整进口暂定税率,对生铁、粗钢、再生钢铁原料、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:
以下为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,主要提高硅铁、铬铁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:
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
现就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自2021年5月1日起,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。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。具体执行时间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
财政部 税务总局
2021年4月26日
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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