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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账户冻结案例:6000元异常收款冻结账户300余
发布时间:2021-03-26


义务账户冻结案例:6000元异常收款冻结账户300余万元长达一年

2020年1月5日印尼采购商驻义代表王**与义乌某电器公司达成6000元按摩器交易。

1月9日印尼采购商通过境内陌生账户向其驻义代表王**个人账户打入6000元人民币,用于支付货款。1月13日账户已被冻结了,但王**并未知晓。

1月20日王**继续将其个人股票账户资金300万元通过证银转账转入冻结账户,当天查账时才发现账户为冻结状态,此时冻结金额已达到300.7万元。

王**通过银行得知账户是被安丘市公安局冻结,但没有备注办案警官联系电话。之后王**一直没能与冻结机关取得联系。

12月30日,义乌账户冻结援助中心工作组拜访安丘市公安局,找到冻结机关安丘市刑侦大队,当场进行了现场取证。

同时得知冻结原因为6000元货款涉嫌网络诈骗。

2021年1月15日账户内300.7万元资金全部解冻。

警示:

1.货物出口一定要收取外汇,不要接收与贸易无关方(陌生)账户境内人民币打款。

2.银行账户冻结主要采用远程线上冻结方式,往往“不知不觉”就被冻结,冻结后资金“只能进不能出”,市场主体要增强警觉意识,资金入账前要确认账户状态。

3.发现账户被冻后,不要害怕,要积极面对,主动与对方联系或者上门配合账户解冻。没有联系方式的,不清楚具体冻结机关的,可先到账户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查询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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